孟加拉国自2000年2月15日开始实行进口商品船前检验(PSI)制度,对输孟货物在装船前实施货值及CKD或SKD状态检验,旨在防止进口商低报发票金额或错报H.S.编码、防止进口逃税、增加海关税收。该制度属强制性进口管理规范,适用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输孟货物。共有三家外国公司通过竞标并接受孟政府授权负责实施PSI制度,其中英国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ITS)公司负责中国地区输孟货物的船前检验。
该制度实施两年多以来,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了进口逃税,增加了孟国海关税收,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PSI公司签发清洁报告(CRF)不及时导致进口商无法及时报关、进出口商与PSI公司对商品估价存在争议等。对我国出口企业而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ITS公司对某些产品的估价高于出口商发票价格,而孟进口商提货时必须按ITS公司估价给付关税,从而增加了进口商的进口成本,部分进口商便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信用证有不符点为由拒收货物,致使许多出口商不得不赔付进口商损失,或回运货物。
依据孟国相关法律及PSI制度规定,上述问题是可以避免的。PSI制度规定,出口商提交出口发票及相关单据后,ITS办事处经检验无异议后会签发清洁报告(CLEAN REPORT OF FINDINGS),若认定发票金额明显低于我国该商品的普遍出口价格,会通知出口商。在此情况下,出口商可采取如下措施:1.接到通知后,向ITS办事处提出异议,并提交表明发票价格为合理价格的证明。在此期间,万不可冒然发货;2.若ITS办事处坚持认为其估价合理,不同意变更,出口商(或通过进口商)则可向ITS达卡公司申诉,ITS达卡公司会召集进口商、律师共同评议。如评议后认定申诉理由确当,会通知其办事处更改海关估价,否则维持原估价。在此情形下,出口商应与进口商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发货。
在货已发运的前提下,出口商可敦促进口商依法采取如下措施改变海关估价:1.在提交BILL OF ENTRY后45个工作日内向ITS公司达卡分公司申诉,表明理由、意见及建议。ITS公司在接到申诉函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必要的话,ITS公司会召集进口商、律师共同评议,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意见。2.若进口商认为该意见无法接受,在接到ITS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评审委员会(REVIEW COMMITTEE)申诉,并提交最初的申诉函、ITS回函及阐明其回函不合理的再申诉函。该委员会为相对独立的非政府机构,由海关代表、ITS公司代表、孟加拉工商联合会代表及国家税务局指定海关官员组成。3.若委员会仍认为ITS的海关估价为合理价格,进口商有权向孟法院提起诉讼。据悉,自PSI制度实行以来,孟国家税务局及相关部门已处理了约140宗PSI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处理不当的案例。
两年多来,孟进口商一直对PSI制度颇有微词,该制度引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的正常进行,孟政府正在酝酿改进PSI制度,并准备设置进口商品数据库,相信日后该制度会不断完善。我国出口企业应树立信心,继续大力发展对孟出口,同时杜绝应孟进口商要求低报发票价格或错报H.S.编码以协助其逃税,并利用相关法律和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遭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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