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早期的关税水平很高,非关税壁垒也很严重。自1975年以与欧共体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后,进口商品的关税开始逐步下调。1985年以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后来又先后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土尔其、匈牙利、波兰、斯络文尼亚和约旦等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这样来自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进口工业产品基本免除关税,农产品也享受优惠税率。
以将没有与之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归为“第三国”(Third Countries)。1991年9月,以实施贸易自由化,开始向“第三国”开放工业产品市场,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关税逐步降低。钢材、玻璃、轮胎、冰箱等大部分工业产品的自由化于1996年结束;木材、鞋类等少数“敏感”工业产品的自由化于1998年结束;纺织品自由化于2000年9月1日结束。至此,以从“第三国”进口的工业成品关税水平降至12%,原材料关税水平降至8%,平均关税税率为8.8%。2001年,仅有约11.6%的进口商品需缴纳关税。
以1995年加入WTO后,根据WTO规则要求,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数量也在减少,许多进口商品用关税代替非关税壁垒实施管理。以色列目前已清除了200多个作为非关税壁垒的强制性标准。现行的强制性标准中,约1/4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
目前实施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仅占全部税种的8.5%,而且许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费也与国产品相同。反倾销措施使用也少。
总得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按照WTO规则的要求,以的工业产品贸易自由化程度很高,一些非关税壁垒措施也与国际标准更加一致,对国际投资基本是自由开放的。
但是,以对某些敏感产品或领域的进口仍通过高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进行限制。目前以实施进口限制的领域主要包括农产品、食品、医疗产品、化学产品、涉及安全的产品等。限制方式主要包括高关税、季节调节税(主要是水果和蔬菜)、各种进口税费、保障措施、关税配额和数量限制、许可证、卫生和植物检疫、安全、环保、技术标准等。
近年来以逐步向绝大多数国家开发市场,但仍然禁止从一些与以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进口货物,主要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穆斯林国家以及既非WTO成员又未与以色列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
近年,由于以经济衰退,失业率高升,引发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这在以纺织服装业尤为突出。为防止部分国家纺织服装产品涌入,保护本国产业,以借纺织服装业失业人数增多为由,从2002年初便酝酿对来自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纺织服装大幅增征进口关税,并已决定对来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胶合板加征30美元/平方米的特别关税。
以产品出口一般不受限制,但军用产品和以从美国获得的美国限制出口的敏感技术除外。农产品、动物产品、武器、危险品和文物出口需出口许可证。
目前以实施的主要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一、 关税措施
以色列是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国,货物分类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色列是WTO创始国,按照WTO有关规定,进口完税价格主要根据进口商支付价格决定。税额一般按完税价格百分比计算,少数货物采用固定税额或上述两种方式结合的办法。
总得说,在以色列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快捷简便。由于使用了现代化海关电脑联网系统,部分清关手续可在海关经纪人办公室完成。只要清关文件齐备,90%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可在20分钟完成,其余10%也可在接到申请的当天完成。
(一) 估价方式和关税
以海关估价是按照以<<1957年海关法>>执行的。以加入WTO后,该法已按照WTO海关估价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目前以海关估价以交易价作为估价基础。计税方式4种:
1、 从价税:按照货物进口的CIF价征收。在9842个税种中,86%是以从价税方式征税;14%是以非从价税方式征税;
2、 从量税:从量税以进口货物的净重为基础征收。约包括70个项目,主要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约占40%)和精制食品(26%);
3、 混合税:约有250个项目以混合税方式征收,主要包括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约占45%)、纺织原料和纺织产品(约占34%);
4、 选择税:包括1004个项目,主要是纺织原料和纺织产品(约占64%)和蔬菜产品(约占13%)。
海关货物检查以风险评估为主,抽查为辅。
由于以与美国、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1991年起,又实施贸易自由化政策,向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逐步开放工业品市场,降低关税。因此,以征收进口商品关税的范围缩小,2000年全部进口产品中只有11.6%需纳关税;税率降低,2000年从非自由贸易协定国家进口产品的税率在8-12%之间。税入14亿谢克尔,只占海关全部税入的2.4%;
(二)关税升级
以关税升级产品的特点是中间产品税率最低,成品税率最高,原料产品税率介于中间产品和成品之间。这类产品主要包括纺织服装、皮革、食品、饮料和烟草。
(三)关税高峰
以目前的平均税率为8.8%。1993年以来,所有工业产品的保护税率在下降,而农业产品的保护税率却上升了2.5倍。关税高峰含盖的产品主要包括活动物和动物产品、蔬菜类、工艺品、精制食品、纺织原料和纺织产品(平均约为22%,乳制品高达95.5%,肉产品为41.5%,食用蔬菜36%,食用水果36%,饮料和酒为23.3%)。
(四)关税配额
目前,以从非自由贸易协议国家进口的产品中,对12种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包括动物产品、小部分水果、蔬菜、油子和谷物产品。但其中有些产品的配额内税率甚至高于1999年最惠国税率。但以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进口的部分农产品,其关税配额内的税率低于普通税率。
二、 非关税措施
(一)进口货物主要申报文件要求
1、 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内容包括产地、出票日、买方和卖方姓名地址、品名规格、数量或尺寸、毛重和净重、运输重量、交易价格或价值、货物运输和支付条件;
2、 提单2份(空运则用空运单);
3、 进口申报表;
4、 装箱单;
5、 另外,进口肉类产品需提供犹太主教颁发的“犹太食品证书”(Kosher Certificate);进口活动物、酒和威士忌、冻肉、兽皮和动物内脏需提供产地当局颁发的特别证书;大多数植物和植物材料、新鲜水果、蔬菜、干果、插花和木材进口需提供进口许可证;另外,所有植物和植物材料进口还需提供产地当局颁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如果是来自签有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进口产品,要享受免税待遇,需提供由出口商签署的产地证书;
在以色列对进口商没有登记要求,任何人都可从事进口业务。如是进口许可证项下商品,进口商按照许可证发行机关确定的规定和程序申领。为了能按照批发价支付购买税,进口商必须向海关当局进行登记,要求日历当年的进口额超过5万美元,且在过去5年中没有逃税记录。
(二)数量限制
以对少数农产品实施数量限制,数量限制的产品主要包括羊肉、含脂肪1.5%以上的牛奶和奶油。
(三)进口产品的国内税费:
1、增值税:在以色列,所有商业活动都征收18%的增值税,进口产品也不例外。目前,所有进口产品都必须缴纳18%的增值税。2000年以海关增值税入390亿谢克尔,约占海关全部税入的67%。
2、购置税:购置税主要针对奢侈消费产品,包括机动车、机动车部件、电器产品、电子娱乐产品、香烟和化妆品、啤酒和含酒精饮料。某些建筑材料,如建筑用铁、陶瓷、玻璃和大理石等,也以较低税率征收购置税。对本国和进口产品征收的购置税率相同,按照产品批发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税率因产品而定。目前,大型家电的税率为15%,娱乐电子产品的税率为45%,汽车零部件为12%。2000年以海关购置税入110亿谢克尔,占海关全部税入的19%。
3、燃料税:以对国产的每种燃料如汽油、柴油、石油、天然气、煤和重型燃料油都征收燃料税。税率分别为汽油54%,柴油和石油为5%,天然气、煤和重油为3%;这些燃料如果是进口,则需缴纳购置税,其税率与燃料税率相同。以上税率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一天根据消费物价指数进行调整。2000年的燃料税入为56亿谢克尔。
(四)禁止进口:根据1986年颁布的海关法令,以禁止进口有损公共道德、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产品,并根据国际公约禁止进口毒品和一些化学品。自1994年12月起,以还禁止进口所有不按犹太教教规制作的肉及肉制品。此外,以还禁止从17个与以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进口商品,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巴林、孟加拉、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北朝鲜、巴基斯坦、沙特、苏丹、叙利亚、突尼斯、阿联酋和也门。但按照与欧盟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除非满足严格的保障措施条款或出现收支不平衡,否则不允许以欧双方在双边贸易中实行进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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