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3年2月生效的中土两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部分规定:
1、中国持有效的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土库曼斯坦持有效护照的外交、公务、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的公民,及其使用同一本护照的偕同人,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
2、上述偕行人,仅限于护照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除学龄前儿童外,偕行人的照片应贴在同一本护照中。
3、本协定第一条所述双方公民,须从缔约另一方向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境、出境或过境,并应依照该国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4、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期间,应遵守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规章。缔约一方公民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逾30日,应当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二)双方按对等原则收取签证费
一次签证:30美元
两次签证:45美元
半年签证:60美元
一年多次签证:90美元
急件附加收费:特急30美元
加急:20美元
(三)办理访土入出境签证
有效护照邀请单位的书面申请
邀请函,一式两份(第二份需要在入境时向有关部门出示)3×4厘米免冠像片2张
·签证延期
访土人所持护照须在土外国公民注册局登记,只有注册过的护照才能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在土工作、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办理签证时须出具没有免疫系统缺乏症病毒的医疗健康证明。
上一篇:土库曼斯坦出入境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