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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出入境手续

来源:驻塔吉克斯坦经商参处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7 收藏本页

  1.申办签证
  根据我国政府与塔吉克斯坦政府签订的“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凡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的公民,入、出塔吉克境或者过境,均免办签证。
  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则凭塔方邀请函,在塔吉克斯坦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塔吉克斯坦驻华使馆地址:北京塔园外交公寓9-1-101号;邮政编码:100600;电话:65322598;传真:65323039 )

  2、卫生检疫
  注意提前注射传染病预防疫苗,主要是预防白喉、霍乱、伤寒等。

  3、居住手续
  进入塔吉克斯坦境内的中国公民,凡逗留逾三十日者,应在当地主管机关办理居留手续。可到塔外交部(领事司)、经济和贸易部或财政部的外国公司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然后凭登记到所在地警察局办理居住手续,每次为数月或1年的期限不等,因塔吉克斯坦目前各种法律和规定尚不健全,办理登记或居住手续收费标准不一,一般为20-100美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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