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桔:
装运前要求:
1、水果须从原产地以封存的冷藏柜运输/船运。在运输途中不允许开箱。
2、 原产地颁发的植物卫生证明须随运。
3、 在随同的出口文件中须注明封存号。
4、 证明水果未染有Codling Moth (幼果娥)、Florida red scale(佛罗里达红介壳虫)、San Jose Scale (圣琼斯介壳虫)的附加澄清文件。在随运的植物卫生证明的附加澄清文件中须注明种植业局(BPI)的进口许可证编号。
菲海关入关要求:
1、 封存的集装箱装运,只有菲植物检疫官员在菲律宾的港口可以打开。
2、 检验由菲植物检疫官员执行,将抽取必要的样品以供实验室观察。只有在检验、非化学处理(如有必要且须支付有关费用)全部结束后该批货才获释通关。只有非转运货才可以允许进关。
洋葱/大蒜:
装运前要求:
1、将大蒜以1.5克/立方米浓度的磷化氢气体在28摄氏度熏蒸72小时。该处理须在随运的植物卫生文件中注明。
菲海关入关要求:
1、 获释通关要根据之前虫害诊断和残余分析的结果。
2、 将抽取必要的样品用于实验室检验和观察。
此外,对于我国很有潜力向菲大量出口的杂交水稻种子,菲律宾有关部门刚刚制定了严格的离岸和入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下:
进关前的要求:
在签发进口许可和实际进口之前:
1、 出口商要联系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处制定检疫安排。
2、 菲律宾植物检疫官员要到原产地的进行先期澄清工作,须执行以下工作:
a. 在杂交水稻生长的合适的阶段,在生长田间进行田间虫害观察和评估
b. 监督中国国家种子健康署所做的日常种子健康试验
c. 监督以下用以杀死/清除已发现的目标害虫的必要措施:
以Phostoxin熏剂熏蒸稻种、货垫、船舱和集装箱。
热水处理稻种以杀灭白顶线虫(Aphelenchoides Besseyi)。
施用杀菌剂和杀虫剂。
次氯酸钠处理以杀灭水稻黑穗病(Tilletia Barclayana)。
3、 种子须经清检不含杂草和其他掺杂物。须由中国国家种子健康证明机构签发证明。
所有以上工作须在中国国家植物检疫服务公司的紧密协调下执行。
4、 中国国家植物检疫服务公司颁发的植物卫生证书以及中国国家种子健康机构出具的杂草分析证书须随运。
5、 一经抵达菲律宾—该批货物须经菲律宾植物检疫检查,如果发现异常该批货将以适当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除了以上的产品,目前我国一些商品,尚未获得菲检疫处的进口许可,原因可能为如下几点:
A. 或者是尚未有首次进口许可的申请;
B. 或者是有了首次申请,菲检疫处正在虫害分析之中(大部分分析依据来源于中国方面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C. 或者是在菲律宾病虫害产地的黑名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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