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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来源:驻东盟使团经济商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收藏本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3年1月2日起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至此,我国已与其他14个RCEP成员中的13个相互实施协定。RCEP对印尼生效,是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的重要一步,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发展。

在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给予我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箱包、化工产品等。其中,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部分服装类产品等自1月2日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将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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