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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成品油环保税新税率自7月11日起生效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4 收藏本页

 越南《人民报》7月11日报道,7月10日下午,越南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正式征收成品油环保税的通知。这是按照国会常委会所通过的第20/2022/UBTVQH15号决议实施的。

据此,从7月11日至12月31日,成品油环保税税率为:汽油1000越盾/公升;航空燃油1000越盾/公升;柴油500越盾/公升;煤油300越盾/公升;重油300越盾/公升;润滑油300越盾/公升;润滑脂300越盾/公斤。

越南税务总局还表示,从2023年1月1日起,成品油环保税税率将按照国会常委会于2018年9月26日颁布的第579/2018/UBTVQH14号决议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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