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凌润

  • 深圳:86-(0755)-88315888
  • 东莞:86-(0769)-88986666
  • 广州:86-(020)-3826 2661
  • /62/63
  • 蛇口:86-(0755)-26060303
  • 26060267
  • 盐田:86-(0755)-25207552
  • 25203230

快速导航

主页 > 亚洲航运 > 亚洲通关 > 正文

约旦进口税费

来源:商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9 收藏本页

  1. 新的海关税则表中新增加的税种将纳入计征范围,该税目包括了以前曾作为单一关税计征的其它税费。根据《1997年第7号税费统一法》的规定,海关税则中被合并的税种有:

  (1) 统一附加税费
  (2) 大学税和市政税
  (3) 《1969年第28号附加税法》及其修订案中所规定的附加税
  (4) 进口费

  2. 下列税费将从统一关税中分离出来:

  (1) 普通营业税(即销售税)
  (2) 附加营业税
  (3) 《1993年第74号进出口条例》第12款项下的5%的进出口附加费


凌润服务

欢迎您访问凌润物流,凌润客户专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了解更多

特惠活动

物流行业案例、技巧、流程、知识培训中心!

粤ICP备11018348号 技术支持:德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