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
以色列的经济特区分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区。
1985年11月,埃拉特自由贸易区法令正式生效。 建立该自由贸易区的目的是鼓励埃拉特市的旅游、工业和国际贸易发展,吸引更多的居民来此定居。该自由贸易区的主要优惠措施是:
(1)在埃拉特从事工商业的公司和埃拉特居民免缴增值税。
(2)雇主可获得贷款,贷款数额相当于其向雇员支付净工资额的20%。
(3)在埃拉特就业或从事工商业的个人,10%的收入可以免税。
(4)埃拉特港区是自由港。
根据1969年自由港区法,阿什多德港区、 埃拉特港区和海法港区被宣布为自由港。在这些港区建立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1)豁免一切收入所得税7年,此后最高税率为2.5%。
(2)预扣税为红利的15%。
(3)豁免通货膨胀收益和资本增值税。
(4)免征财产税。
在自由港区和述城市中某些指定区域建立的合格企业, 倘若其产品主要供出口,则可享受自由港区的优惠,并按《资本投资鼓励法》享受赠款的贷款担保。
以色列的自由基础设施较好。海法港及其附近的吉松湾码头总长2500米, 仓储设施和集装箱货场齐全,还设有10万吨的保鲜仓库。露天货场300公顷, 带顶仓库6000平方米。埃拉特港有6个集装箱码头、露天货场160公顷。 以色列电力公司对两个自由港的供电能力为16亿千瓦。办公室和旅馆房间都装有电话。 申请安装国际电伟可在1 ̄3个月内完成,初装费为23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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