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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开放向深层次发展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6 收藏本页

   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5月23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后的首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将对外开放作为重要内容。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对于吸引外资而言,这些举动传递了哪些信号?   研究人士认为,扩大高水平双向开放是大势所趋。目前,吸引外资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挤压,新修订的《指导目录》既强调开放,同时注重和自贸试验区成果衔接,与国际规则和惯例衔接,对吸引外资意义重大。但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仍有待系统施策,并将政策实施到位。   吸引外资持续发力   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据了解,《指导目录》拿到如此高规格的会议上审议,近年来尚属首次。而且,此版指导目录更加注重和自贸试验区成果衔接,与国际规则和惯例衔接。分析人士认为,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吸引外资工作的重视,也体现对外开放正向深层次发展,有利于政策效应最大化释放。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吸引外资的压力增大,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非常迫切,此时发布这一消息,很是时候。   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864.1亿元人民币,小幅下降0.1%。其中,4月份实际吸引外资金额59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当前,发达国家加大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实施力度,吸引高端制造业回流,发展中国家也不遗余力地吸引外资,中国的招商引资正受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挤压。”郝红梅对中国吸引外资的形势表示担忧。   据了解,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着重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对外开放条件,取消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保持鼓励类政策总体稳定。体现了坚持对外开放,适应国际通行规则,按照负面清单模式,推进重点领域开放,放宽外资准入等思路。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曾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贯穿“负面清单”思维,有利于负面清单模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将引发管理模式的变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招商引资有着深远的意义。   扩大开放要系统施策   “在东部地区,办企业审批流程很快,到了中西部地区需要大半年,而且对中小型企业关注度不够,有些PPP投资项目外资企业实际上没法参与。”一家外资企业高管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吐槽。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东部地区随着综合成本上升,传统优势弱化,但高新制造产业和服务业招商引资尚需时日,出现了“空窗期”。随着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一带一路”建设步伐加快,吸引外资应当在提升东部的同时,将重心转向中西部。   郝红梅表示,多年来,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占比并没有大幅提升,是时候反思目前政策的引导作用了。应当从制度创新、优惠政策、产业配套完善和地方政府观念转变等多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力度。“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光靠指导目录并不够,还需要系统施策,尤其是执行层面要落到实处。”郝红梅表示,在招商引资中,仍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大门开了小门不开”等现象,给外资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20条工作举措,其中重开了地方政府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闸门,积极推动吸引外资。不过,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近几年地方政府吸引外资的积极性持续下降,尤其现在全球投资形势低迷,吸引外资难度较大,需要深入调研,系统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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