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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到底” 无缝衔接“门到门”运输——CIFA提单破解多式联运一体化难题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0 收藏本页

   “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保险、一箱到底、一次结算”的便捷运输服务,是实现多式联运无缝衔接的必经之路。为推进中欧班列持续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解决目前铁路运单无法实现对货物的留置权,不能导入开立信用证实现大额交易的金融方式等问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商务部支持下,牵头在重庆、成都、郑州、连云港、哈尔滨、深圳等地区具备条件的中欧班列上推行试点使用CIFA提单。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多式联运提单”的试点,不仅有助于提升多式联运一体化、一单制服务水平,事实证明,全程铁路海运互认互通,免除了原有模式下陆运、海运分段委托的麻烦,极大地提升了“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为外贸企业带来了新机遇。

  近日,哈尔滨、成都、重庆等地的试点企业相继开出各自的首份“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多式联运提单”。

  据了解,CIFA多式联运提单相关试点工作已在重庆、成都、郑州、连云港、哈尔滨、深圳等城市推行。这是打造我国国际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健全多式联运各项规则,提升多式联运一体化、一单制服务水平的积极努力,同时也是为解决“一带一路”跨境运输物权化问题、创建金融新规则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多地试点 运输提效

  今年以来,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一带一路”铁路货运物流,在国际物流受全球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逆势而上,对稳定外贸产业链与供应链起到了重要的战略通道作用。

  为促进我国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中欧班列持续扩大和贸易便利化,在商务部的支持下,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前期调研、论证和开发的基础上,推动CIFA多式联运提单进入实质性市场试点阶段。

  “联络中,试点企业都非常积极。”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工作人员表示。

  7月23日,重庆国际货代协会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协调会,确定重庆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之一。9月1日,该公司签发出首张CIFA多式联运提单,2个标箱的发动机零部件,由铁海联运班列运输至钦州,然后又通过海运抵达越南海防。通过签发“一单制”CIFA多式联运提单,全程铁路、海运互认互通,企业享受到“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保险”“一箱到底”“一次结算”的便捷服务,免除了原有模式下陆运、海运分段委托的麻烦。

  黑龙江龙运集团旗下俄运通公司,是黑龙江省的唯一试点单位,早在8月3日,便成功出具了自己首份CIFA多式联运提单。该单货物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公路发运,由后贝加尔斯克装运铁路集装箱运至满洲里,再通过公路运输至哈尔滨,采用“公—铁—公”的运输方式,通过“龙运智运”网络货运平台承运,解决了因疫情影响导致口岸物流不畅通的问题,为外贸企业带来了新机遇。

  9月4日,成都国际陆港运营公司签发了以成都为核心、连接中欧班列及东向“蓉欧+日韩”海铁联运大通道的跨亚欧大陆桥CIFA多式联运提单。此次发运的3个集装箱货物从波兰沙夫马克公路运送至波兰罗兹,搭乘中欧班列到达成都后将接续“蓉欧+日韩”班列到达日照,再经日照海运至韩国,通过公—铁—海联运方式,实现“门到门”运输无缝衔接。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发布的数据,今年1-8月份,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大幅增长,累计开行7601列,发送货物68.7万标箱。其中,8月份,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247列、发送货物11.3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62%、66%,再创历史新高。

  在此背景下,CIFA多式联运提单的推广应用,也就更具价值。

  物权探索 力争突破

  事实上,近两年,有关多式联运“一单制”的尝试不断。

  比如,2017年4月,成都国际陆港签发首张“一单制”提单,两辆英国越野车被运抵荷兰蒂尔堡站指定的监管仓后,通过中欧班列运抵成都国际铁路港,实现“门到门”运输“一单到底”,有效链接中欧班列收货和送达环节。同时,货主用提单向中国银行申请了信用证,进而申请了议付。与传统模式相比,此次货运的货方收款周期缩短了20天左右,进口商的资金压力也大大缓解。

  2018年3月,郑州国际陆港签发多式联运提单。通过“提单质押+货物监管+担保”的方式,中国银行为中欧班列(郑州)的客户开立了国际信用证及相关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服务。

  据了解,类似的多式联运操作尝试,多数是选择有实力且有合作互信基础的贸易商,选择制度认可度较高的国家有条件地进行试点。各单位开出的多式联运提单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按照国际惯例,铁路运单一直不能作为物权凭证。而海运提单既是运输凭证也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货主可以凭提单办理信用证,完成质押融资。因此,解决目前铁路运单无法实现对货物的留置权,不能导入开立信用证实现大额交易的金融方式等问题,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保障国际货代企业权益的关键。

  在商务部支持下,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牵头开展国际铁路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化工作。“CIFA多式联运提单严格按照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多次征求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海事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专家意见建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800—2012/ISO所规定的多式联运提单规范。”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CIFA多式联运提单已向商务部备案,可以在包括国际铁路在内的国际多式联运领域试点使用。

  成都国际陆港运营公司、俄运通公司、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等试点单位也表示,在签发首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动多式联运提单的运用,加大货代、铁路、船公司、货主对CIFA多式联运提单的认可和使用;发挥提单物权属性,联合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实现贸易融资和交易便利化,放大进出口贸易交易体量;持续开展提单试验,为国家层面打造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健全多式联运各项规则提供实践经验。

  国家标准 呼之欲出

  按照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推广“一单制”便捷运输方式,利用多式联运模式,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优势,实现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将在满足货主对运输服务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CIFA多式联运提单试点推出,是响应《“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创新尝试。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表示,我国作为贸易大国,引导大型国际货代企业签发我国权威机构制定的多式联运提单,使用标准的交易条款,可以逐步培育我国大型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更好地为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从而使我国外贸企业更多地依靠并信赖本土货代企业。

  蔡家祥认为,如果我国有更多的大型国际货代企业能够按照标准交易条款发展国际多式联运,走出国门,也将有利于外贸企业减少利用境外的货代企业服务,有效防范境外不良货代的欺诈行为。

  但多式联运较单一运输方式要复杂很多,CIFA多式联运提单在实际运作中仍需突破不少政策及技术限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志民表示,目前,CIFA多式联运提单在包含铁水联运、公铁公联运、公铁水联运等多种组合、不同运输模式中进行试用,对“一单制”开展市场测试。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将持续跟踪试点进展,并组织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围绕多式联运提单问题进行研讨,力争为更广泛地应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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