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外商投资企业年审时向海关提交如下文件:
(1)《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
(2)《海关注册企业年审报告书》(海关提供);
(3)上一年度各类报关业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4)《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5)《工商营业执照》。
海关审核企业年审有关文件,审核通过的,海关应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年审栏内加注年审意见及加盖“海关注册备案专用章”后,将《证明书》退还企业。
异地报关备案企业来我关年审的,企业提交《报关备案登记证明书》正本办理年审手续,海关收取主管地海关发放的《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审核企业底帐的有关资料。
在我关注册的企业,需去异地年审的,由企业直接持备案地海关核发的《报关备案证明书》正本及主管海关已年审的《报关注册证明书》复印件到备案地海关办理。
五、分类管理
申请调整分类等级的企业向海关提交以下文件:
(1)企业自我评估报告;
(2)经外经贸部门加注意见的企业申请报告;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l份;
(4)《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1份;
(5)上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进出口企业状况调查表》。
海关在收取上述文件后,调阅企业有关档案资料,了解企业的该年度实际进出口情况,审核确定企业分类结果,海关根据企业分类等级给予相应的通关待遇。
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如有违法违规情事,海关可随时根据情节轻重下调企业分类等级,重新确定企业类别。
六、异地备案
湛江关区的自理报关企业申请到外地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监管处备案管理科办理;对代理、专业报关企业的申请,由监管处备案管理科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处转呈总署审批;对茂 名、徐闻关所属企业由茂名、徐闻关备案管理部门办理。
对异地企业来湛江备案的,由监管处备案管理科办理。
条企业在办理异地备案时提交如下文件:
1.《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企业情况登记表》;
3.《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4,报关专用章印模及报关员签字。
对代理、专业报关企业应加收海关总署批准异地报关备案的批文复印件一份。
经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对到外关区备案的自理报关企业,海关在一式两联的《报关备案申请书》“主管海关意见”栏上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后随附有关文件一并制作关封,交由企业带给备案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并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备案情况”栏上批注备案海关名称、日期及经办关员姓名后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退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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