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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外贸的四种基本方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收藏本页

  经营外贸的门槛在逐步下降,比如现在注册一个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只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50万远人民币就可以了。但个人外贸目前还不可以,也不能方便开立外币账户接收货款及L/C。

  根据大家总结,目前个人外贸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予以应对:

  1)个人可以通过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做代理,与该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这个合同或协议可以是一单一签,也可以签一个长期的,这要看你的业务情况而定。那么,这样国外的汇款(货物的结算款)必须通过代理公司来结算,这样才可以完成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环节。

    这里要注意的是要仔细核算各项费用(包括代理费、退税资金占压的利息等等)成本,以及退税是等实际退下来后再由代理公司反还,还是先由代理公司垫款?这要事先计算好,并在代理合同或协议里约定。

  2)如果每笔订单的货物数量不多,体积也不大,重量也不重,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安排运送货物。这样可以直接由个人收款和直接操作,但不能退税,当然也无须核销。

  3)同样,体积也不大,重量也不重的货物,还可以采用托人或自己或客户在乘飞机往来时随身携带的方式安排运送货物。但相对来说比较麻烦。

  目前流行的第四招:

  4)注册一个香港公司,这样就可以在国内拥有一个方便操作外币离岸账户。以香港公司名义出口,出货交给货运公司,叫买家将货款打到您的公司账户,你在国内就可以提外汇,还能接L/C了,香港公司的良好国际形象对你业务也有很好的帮助,可谓一举三得。注册的成本也不是很高,目前不少中小型出口公司也普遍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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